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地区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26年北京地区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受理工作,现发布退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本通知和相关说明较往年存在较大调整,请退税单位有关人员认真阅读,确保资料完整齐全,数据准确。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文件规定,我局从即日起开展宣传文化单位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受理工作。
二、申报受理方式:退税单位财务经办人员需按照退税工作群公告的有关要求提前进行预约,并按预约时间现场提交退税材料;未在群内的退税单位财务经办人员需提前与退税审核相关人员电话沟通,方便及时入群后按统一方式来我局提交资料进行预审。
三、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3月至6月每月开放一周时间,7月整月开放接收资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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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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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3—27日 |
20—24日 |
25—29日 |
22—30日 |
全部工作日 |
四、申报资料:退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请参阅我局网页(http:bj.mof,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在京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操作指南》(2026年修订版),申报资料中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和文字模板可在通知后附的附件中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可参考《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资料及相关表格填写说明》(PPT,附件10)。
五、除申报纸质和电子光盘资料外,还需登录“一般增值税退税管理系统”进行外网申报(http://tuishui.mof.gov.cn),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应用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版.docx”(附件11)。
六、其他要求:
(一)首次申报单位申报前需与监管一处退税审核相关人员电话沟通,将签章齐全的“退税申请”(需写明企业基本情况和申报退税年份)送至北京监管局,待审核认定具备退税资格后,可按《在京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操作指南》(2026年修订版)准备退税资料。
(二)退税资料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整理资料并及时申报,确保退税资金在当年退付到账;逾期申报的本年不再受理,可顺延到下年申报。
七、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311房间
联系人:袁悠芸、白兰
联系电话:68473198、68471544
电子邮箱:bjzyb001@sina.com
中科达奥软件公司咨询电话:68552701、1381183492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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