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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守正创新 系统推进 全面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质效

  超长期特别国债是国家为支持重大战略实施与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其资金规模大、使用周期长、政策目标高,对监管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北京监管局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在实践中始终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以系统思维谋划全局,以协同机制破解难题,逐步探索提升监管质效方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筑牢监管工作的思想与行动根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的首要前提是深刻领会中央战略意图,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我局高度重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将其视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来抓。一是迅速构建高效组织体系。在决策部署下达后的第一时间,我局便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小组,并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业务专班。通过召开多次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必须站在“国之大者”和“人民至上”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政策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二是科学制定监管实施方案。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我局紧密结合属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北京监管局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方案》。方案旨在努力形成统筹全局、分工明确、协同高效、内外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履行好财会监督职责绘制了清晰的“施工图”,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二、坚持目标与问题双导向,做实监管基础,推动监督向源头和纵深拓展 

  监管不能浮于表面,必须扎根于项目与资金的运行肌理。我局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夯实数据基础,压实主体责任。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在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之上。我局建立月度统计报表制度,将收到的文件及时登记,并与市财政局对账,全面获取项目清单与资金安排信息,做实做细基础数据台账。同时,我局明确并持续向项目单位强调其作为资金使用直接责任主体的监管责任,推动形成监管压力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的良性局面。二是强调核查调研综合监管,实现“三个结合”,即核查与调研结合、项目绩效与资金监管结合、问题发现与整改一体推动结合。现场核查,不仅是查找问题,更是通过实地走访项目现场,与基层管理人员座谈,了解项目管理的实际困难与政策诉求,使监管工作更接“地气”。在关注资金支付合规性的同时,前瞻性地关注项目实施的进度与预期效益,推动资金监管与绩效管理初步融合。对于发现的问题,我局坚持“立查立改、以查促改、以查促治”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了“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评估效果”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涉及领域广、管理部门多,单靠财政监督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实现最优监管效果。因此,我局着力在“协同”二字上下功夫。一是强化与财政部门的内部协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市财政局保持高频、密切的协调联动。通过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形势、商讨对策、部署行动。一方面,联合组织各区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进行座谈研讨,反复宣讲解读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各环节管理责任,特别是强化项目单位的问题自查自纠责任。另一方面,与市财政局联合组建核查组,共同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在现场通过翻阅资料凭证、询问交流等方式,对项目立项、资金申请拨付、对外支付等关键环节进行全流程“穿透式”检查,提升了监管的权威性与震慑力。二是拓展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外部协同。针对监管项目总数多、支付时间紧、监管要求严的现实挑战,我局积极创新协同机制,主动联系属地相关部门,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在实践中,我局探索在调取材料、现场检查、取证质询、座谈交流等多个监管环节,与相关部门“能合尽合、协同开展”。这种联动模式不仅减轻了重复检查对项目单位的负担,更整合了各专业部门的监管力量与视角,有效强化了监管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穿透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聚焦整改实效,健全长效闭环监管机制 

  监管的最终目的是保障资金效益、防范化解风险。我局注重在方式方法上创新,在问题整改上较真,致力于构建长效机制。一是运用清单管理,推动精准施策。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例如,针对2025年上半年核查情况,形成了清晰的“问题清单”,对于清单中反映的突出性、典型性问题,我们不回避、不拖延。再如,针对部分项目在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以发送《关注函》等形式,督促相关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问题加快整改。实践表明,这种基于清单的、指向明确的监管推动,能够有效促进相关问题取得实质性整改成果。二是固化实践经验,健全闭环机制。每一次核查、每一个问题的整改,都是完善监管体系的宝贵财富。我局注重对监管实践进行复盘总结,将行之有效的协同模式、核查方法、整改督促手段等加以固化。例如,通过发送《关注函》并跟踪整改效果这一实践,为未来本地区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健全了重要的问题整改联动机制。我局正在努力将“联合检查、清单管理、函询督办、跟踪问效”等一系列做法系统化、制度化,使之成为提升监管质效的稳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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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