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学纪 知纪 明纪 守纪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监管干部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财政部北京监管局监管一处党支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在用心学纪、准确知纪、以案明纪、遵规守纪上下功夫,确保学习内容全覆盖,以党纪学习成效提高财政监管质效,为财政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用心学纪。一是带头示范学。党支部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有力举措,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纪学习上做好示范,在全面系统学纪上下功夫,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条都要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财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财政干部首先是政治干部”的理念,持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职责学。财政监管干部肩负维护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做从严治党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的有效途径,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三是创新方法学。严格落实财政部和监管局党纪学习教育方案,综合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通过专题辅导、领读领学、集中自学、交流研讨、以考促学等方式,细化分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将《条例》学习与财政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紧扣“六项纪律”组织学习研讨,以学促干,以干促学,把好自身言行“戒尺”,校准履职尽责“标尺”,推动形成“按规矩办事、用党纪约束”的良好氛围。
二、准确知纪。一是党纪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尺。心中标尺不清、刻度不明,行动就难以得到校准。《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全面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行的行为准则。要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二是党纪是党员必须遵守的工作底线。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理解规定背后的原则和精神,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不断提高依法依纪依规履职能力和水平,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是党纪是党员必须遵守的原则界线。党员干部要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边界线”、是与非的“警戒线”、情与纪的“分界线”,以党纪党规为镜,践知行合一之行。要时刻保持初心使命,加强自我约束,时刻把党纪法规挺在前面,引导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提醒党员干部要严格自我要求,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
三、以案明纪。一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按照财政部警示教育安排,每年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周”,组织学习财政部编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情况通报和忏悔材料,对近年来部内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度透视违纪违法干部“破纪”“破法”情况,找原因、谈危害、提对策,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二是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把纪律教育和廉政建设融入日常、严在经常,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管理教育,净化朋友圈,摒弃庸俗的乡情、友情等羁绊,克服享乐主义,力戒贪欲之念,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利用党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吸取身边案例的深刻教训,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开展廉政微党课。党支部书记结合财政监管业务讲授专题党课,要求党员干部要学出成效,学出对党忠诚,学出党员担当。请青年党员分享学习《条例》的体会,在学以致用、以用促学上见真章,将遵规守纪融入血脉,成为行动自觉。对身边违纪案件开展讨论交流,用活生生的身边“反面教材”教育党员干部,使及真正触及灵魂,做好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四、遵规守纪。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遵规守纪上做模范,坚持融会贯通,做到知行合一,不断在深化党建业务工作融合上下功夫。一是要坚持党建与调查研究工作相结合。及时学习掌握最新的法规政策,拓宽宏观视野,加强前瞻性思考和政策研究,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宏观分析研判,提前捕捉或有风险,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要拓展工作思路,跳出财政看财政,提高观大势、谋大局、抓大事的业务能力;要充分运用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增强法纪意识,进一步做好财政调研工作,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坚持党建与财政监管工作相结合。增强以“政”领“财”的政治观念,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的战略部署,主动做好风险预警,扎实推进地方财政运行风险监测和财政资金穿透式监管,定期向财政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报送北京地区财政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开展重大财税政策评估调研工作,为财政部党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要坚持党建和建设学习型党支部相结合。擦亮“财政红盾”党建品牌,党支部每月组织1次主题党日活动,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财政业务学习相结合,不断更新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提升财政监管业务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积极派员参加财政部业务培训和线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教育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定地扛起财政监管的神圣使命,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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