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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工作思路方法 加强财政运行监管

  调研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政策对地方财政运行的影响,是财政部监管局在新形势下的重点工作,凸显了派出机构属地监管优势,也提升了财会监督层次和深度。如何做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是当前各地监管局开展“新职能、新思路、新作为”研讨的重要课题。北京监管局紧扣职能,以“构建长效机制”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地方财政运行分析工作。

  一、明确财会监督属性。强调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是财会监督的重要组成体现,区别于地方财政、税务、统计、银监等部门分析,充分体现监管局作为“中央财政延展线”的信息搜集、风险预警、政策建议等职能作用,突出“综合”和“监督”两个层面定位,既关注宏观经济数据,也关注微观监督事项,从财政监督部门角度,强化对属地经济形势、财政政策执行、财政运行状况的分析监管。

  二、明确重点分析内容。对照中央编办批准职责及财政部具体要求,明确重点关注地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的措施及效果;地方推动财税改革、调整经济结构的进展情况;地方财政收入和主要税种、支柱行业、重点企业等税源变化情况;地方财政支出统筹用于民生、“三保”等重点工作情况;地方政府债务发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存量资金盘活和国库库款管理情况;地方经济发展及财政运行预期、主要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等。

  三、明确定期报送机制。与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推进建立“1+16”沟通模式。监管局专人负责日常对接,及时收集数据信息、夯实动态监测;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分别指定对口联系人,每月结束10日内报送财政收支月报及分析、地方政府债务月报、财政存量资金统计月报、财政库款月报等相关报表和分析、意见建议等材料。除月度常规资料外,监管局按季确定当期重点分析专题,市区财政部门根据监管局季度中期函告事项,在每季度结束10日内提供专题资料。

  四、明确分析监管模式。将长期观测与短平快调研相结合、数据分析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综合研判与个案剖析相结合,一方面深入挖掘地方财政、税务、海关、金融、国库等部门数据信息,另一方面结合监管局日常监管和专项工作“做文章”,以客观数据和翔实案例作为支撑,对收支矛盾突出、收入下降明显、财力保障困难的地区分类加强跟踪分析监测,查找财政运行风险点和问题隐患,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建议,定期撰写季度分析、半年分析、全年分析报告,并按季向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通报情况、共享信息,逐步摸索联合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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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