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退税单位:
为做好2023年北京地区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受理工作,现将退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等文件,我局从即日起开展宣传文化单位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受理工作。
二、申报受理方式:退税单位可采取邮寄或财务经办人员送达方式进行退税资料的申报。
三、申报资料:退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请参阅我局网页(http:bj.mof,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在京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操作指南》(2023年修订版),申报资料中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和文字模板可在通知后附的附件中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可参考《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资料及相关表格填写说明》(PPT,附件10)。
四、除申报纸质资料外,还需登录“一般增值税退税管理系统”进行外网申报(http://tuishui.mof.gov.cn),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应用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版.docx”(附件11)。
五、有关要求:
(一)退税单位如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需在前一个工作日与监管一处退税审核相关人员电话沟通,确定时间后来我局提交资料进行预审。
(二)退税资料申报受理起止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整理资料并及时申报,确保退税资金在当年退付到账;逾期申报的本年不再受理,可顺延到下年申报。
(三)请退税单位有关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和相关说明,确保资料完整齐全,数据准确。
六、邮寄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309房间
联系人:李薇、宋茜
联系电话:68471544、68473198
传真电话:68471672
电子邮箱:bjzyb001@sina.com
中科达奥软件公司咨询电话:68552701、6855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