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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银行账户年检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银行账户年检事项的通知 

  

各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210号)相关规定,将按年开展年检的方式,调整为每两年一个年检周期。 

未参加2018年度年检的各中央在京基层预算,请按时到预算单位对口处室申报2019年度年检手续。其中:零余额账户、民口重大专项账户、贷款转存款账户不参加年检。 

年检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16日至2020430日。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预算单位对口处室。 

年检所需提供资料: 

1.201912月底所有有效银行账户对账单(不包括零余额账户、民口重大专项账户、贷款转存款账户); 

2.2019年度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年检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从银行账户管理软件系统中导出账户年检的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上报到对口处室。 

办理账户年检地址: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具体楼层请咨询预算单位对口处室。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