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管局:忠诚担当 系统施治 扎实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财政管理。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是推进现代财税体制改革和现代预算制度建设,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的重要举措。北京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关于部门预算执行监督部署和常态化监督具体要求,紧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扎实推进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工作。
一、夯实组织保障之基,多举措力促部门预算执行监督规范高效
部门预算执行监督是北京监管局的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北京监管局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大成效”的要求,不断强化“严监管”属性和“重服务”效应,努力打造具有“北京味”的精品示范工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设置,进一步压实处室责任,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常态化监督全面覆盖。坚持每月调度制度,及时传达学习部领导最新讲话精神及工作部署,全面对标对表相关工作要求,指导推进下一阶段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规程。积极开展专题业务学习,并按照加强内控管理的要求,实施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准确把握常态化监督的内容和要求,不断完善监控、核查、会商、调度、报告机制,周密组织实施各项常态化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人力保障。召开部门预算执行监督专题会议,对做好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激发干部自带动力的“动车组”效应,跑出比学赶超的“加速度”。同时统筹人员配备,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的斗争本领和实战能力。
四是持续优化服务。突出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将监督的力度与温度、刚性与柔性结合起来,深入部门、单位走访调研,当好政策宣讲员、沟通联络员、贴心辅导员,利用多种方式,加强财经法规政策宣传、加大培训指导力度。
二、把握常态监督之义,全方位拓展部门预算执行监督范围深度
部门预算执行监督转为常态化监督,同过往年度专项行动相比责任更大、范围更广、要求更高。北京监管局在总结之前年度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及时转变理念,完善机制,努力推动实现“全面监督、过程监督、责任监督”的目标。
一是实行全面监督。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将所有中央预算单位项目纳入监控范围,明确每月各职能处室处理系统预警以及人工预警重点单位数量,并细化分工到人,不断扩大监督覆盖面。同时,从问题金额、典型案例和工作规范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及时查处并上报有关情况。
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建立工作督办周报制度,强化处理—警示—反馈的闭环管控,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对未预警信息加强监控,进行人工预警和核实处理。坚持关口前移,对监控发现的重要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倾向性”“代表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提示引起注意并举一反三。
三是落实责任监督。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并推动与部内相关司局、中央部门和预算单位建立责任协同体系加强监督工作。履行好自身监督职责的同时督促压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鼓励单位加大自我人工预警力度,不断推动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提升。
三、践行闭环管理之要,深层次推动部门预算执行监督提质增效
北京监管局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持续强化跟踪问效,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整改,以“既要查出问题,又要解决问题”的态度,完善闭环管理,不断促进预算单位提高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
一是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聚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日常监控、重点抽审和实地核查,加强数据分析和问题剖析。在突出事中执行监控的基础上,积极向事前预算编制审核、事后决算审核和绩效评价延伸覆盖,形成预算监督大闭环,并辅之以资产管理和项目管理小闭环,加强全周期管理。
二是推动精准化分析机制。在实现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系统单位,全面了解和掌握资产管理、银行账户、“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块状”内容,探索建立部门预算分析报告机制,为单位精准立体“画像”。
三是抓好长效化整改落实。注重长效制度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修订制度或完善管理措施,同时,将问题实质整改作为部门预算执行监督的重要一环,并视情况移送问责。此外,还针对一些因历史和体制原因长期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改革创新的方式推动解决。
下一步,北京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在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下,抓好资金监管,持续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切实提高财会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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