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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管局:抓实“四项举措”提高绩效评价监管质效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北京监管局高度重视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抓实“四项举措”,提高绩效评价监管质效。

  一、制定实施细则,打好监管根基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印发后,北京监管局高度重视。一是要求全局深研通知精神,提高监管工作站位,并多次召集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研究梳理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讨论监管机制要点,确保绩效评价监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二是认真研究并结合属地实际,制定《北京监管局开展北京市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各职能处室在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内控要求,预算申报审核、执行监管、绩效评价、直达资金监控等监管范围内容、程序要求及方式方法,确保监管工作一体推进,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切实打好监管根基。

  二、建立对账机制,夯实监管基础

  绩效监管台账登记和对账机制的建立健全是绩效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保障。北京监管局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北京监管局关于完善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台账的通知》,夯实绩效监管工作基础。一是夯实内部台账机制。明确台账实时登记要求、处室职责分工、牵头汇总工作,设置专岗专人负责台账登记。按照一般转移支付、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项目分类精准登记台账。完整、准确、及时收集整理对口司局下达的指标文件,全面掌握北京市分解下达指标文件,为点面结合开展绩效监管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外部对账机制。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财政局建立年中、年末两次对账机制,确保评价监督无遗漏、全覆盖。同时,建立北京市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报告汇总台账,形成项目、文号、绩效评价主要内容、疑点等信息台账清单,以便分析掌握属地绩效评价水平和重点、疑点问题情况。

  三、形成复核闭环,打通监管链条

  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评价全过程,打通监管全链条,形成复核监管闭环,促进资金切实发挥效益,确保中央政策落地生根。评前,做好统筹谋划。局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监管开展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参评人员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核心要义。抽调骨干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全面梳理学习与评价工作相关的制度和实施方案,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评中,吃透指标要义。综合运用资料审阅、对比分析、现场勘察、意见反馈等方式,逐项审核一级、二级、三级评价指标体系材料中提供的文字和数据,做到“给一分有据,扣一分有理”,力求评价结果真实完整。按照文件要求,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针对评价得分低的指标,督促载体实施单位开展自查,提出整改的措施,注重发挥结果反馈机制的作用,及时总结,提出政策参考建议。

  四、加强联动协作,提高监管质效

  为有效推动北京市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监管工作,北京监管局主动与市财政局联络,加强联动协作,及时了解北京市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动态信息,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的制度建设、指标下达等面上情况。同时,综合运用联合调研、联合座谈、共享直达信息、联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联合资金绩效监管工作。2021年以来,北京监管局先后与北京市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联合开展了碳达峰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绩效调查、与城市更新行动相关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绩效调研,共开展专题座谈会7次;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了粮食风险基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城乡教育补助资金等民生项目重点资金绩效监管工作,并持续关注项目资金绩效的政策落实、预算执行、支出效果。对于纳入直达机制的24个项目全部进行了全覆盖资金绩效监管,形成了良好的监管联动局面,切实提高了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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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