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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北京监管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既有先手又出实招

  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北京监管局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增强责任、使命的自觉担当,在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中有效识别潜在重大风险,积极应对化解。

  一、提高风险意识,有效识别潜在风险。风险识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基础和起点。北京监管局在2020年会计信息检查中,切实提高风险意识,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指示精神与检查实际联系起来、统一起来、融合起来。在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相关问题时,检查组以高度政治觉悟,敏锐认识捕捉,将有关问题作为重大潜在风险,认真梳理求证,科学分析,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全方位了解问题相关流程和实际情况,形成工作底稿,查实风险因素,识别风险状态,做到心中有数,查清实情。

  二、突出政治定位,准确评估风险等级。北京监管局党组在充分掌握问题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充分评估,从讲政治高度出发,准确定性风险要素,认定相关问题存在的潜在风险对属地具有较大影响。北京监管局局领导带领检查组第一时间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强调风险事件,说明风险后果,要求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向属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同时,形成专项汇报材料,由局领导带队到财政部监督评价局进行专题汇报,将风险定性和潜在隐患及时向部内报告。监督评价局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北京监管局与属地政府积极沟通,妥善化解风险。

  三、增强责任担当,积极应对化解风险。北京监管局充分认识风险事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转变工作思路,提升工作层次。积极与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讨论研究,坚持法治思维,深入探寻风险来源,科学分析风险发生机制,以政策法规为准绳,研究风险化解方案,主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21年2月,北京监管局向属地政府报送了关于相关问题整改思路建议的专题报告。属地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属地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方案,拿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积极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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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