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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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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管局:“四个立足”
做好民生保障资金监管工作

  做好抗击疫情、养老、医疗、救助等民生保障领域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及相关改革的顺利推进。北京监管局按照财政部党组的要求,通过做到“四个立足”,将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在当前具体工作中,切实发挥派驻监管作用,为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有力支撑。

  一、立足于战胜疫情,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的监管保障。在抗击疫情过程中,认真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对北京市疫情防控资金、抗疫特别国债、社会保障直达资金等相关资金开展监控,涉及资金406亿元。随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北京市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督促北京市财政局等管理部门,抓紧制度建设,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北京市先后颁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等26项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和优化开支标准、资金渠道、结算办法及库款调度等,确保把新冠肺炎患者治疗个人负担费用财政兜底等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向财政部上报调研信息,反映财政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异地就医医保费用结算、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疑似患者诊疗费用保障方面不规范、不完备、不及时等问题,多次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二、立足于推动改革,精准审核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北京监管局接到测算审核1100余家在京和83家京外中央单位实施准备期养老保险清算补助资金任务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高度看待这项任务,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关系到近36万名在京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务必按时、保质完成好。局党组要求各处尽快熟悉政策,统筹人员力量,做好任务分工,化压力为动力,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任务完成。以“审核政策全、审核方法对、审核数字准、审核标准严”为原则,精准审核在京中央单位实施准备期养老保险清算补助资金,积极协调解决审核中遇到的央保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资金流未启动、参保人员转出业务无法办理等棘手问题,打通审核堵点,努力解决有关单位的疑难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立足于当好“探头”,严格监管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一是监督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贯彻刘昆部长“抓好绩效问题整改”的指示精神,紧盯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北京市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认真按照财政部下达的整改反馈意见,及时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中央财政资金相关政策,真正落实中央“弱有所扶”政策要求。二是持续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单位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如通过动态监控,推动某预算单位合理安排所属单位项目资金,收回资金0.5亿元,调整项目经费2.5亿元。三是不断强化授权支付审核力度。对中央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及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补助资金,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基础数据审核等工作;针对发现问题深入基层调研,甚至直接联系医院等资金使用单位,及时发现了医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财政部。

  四、立足于转变职能,服务好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牢记刘昆部长在监管局更名设立大会上关于“两个转变”的指示要求,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在细微处、具体点上为预算单位着想,共同落实好加强预算管理的各项要求。如在疫情期间,始终紧绷“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及时、准确拨付”这根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主动回应预算单位诉求,细致告知注意事项,迅速、合规做好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下属单位防控物资和设备、重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医疗机构基建直接支付6.2亿元,推动医疗机构复工复产提速扩面。确保不因审核环节而影响用款,切实保障相关部门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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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