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北京监管局:“四个确保”做好地方财政运行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和首都经济建设大局,北京监管局高度重视,“四个确保”做好属地财政运行情况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确保于法有据、履职有纲。紧扣新职能要求,坚持不越位不缺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将“三定”方案、《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工作职能细化规定》和《监管局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基本指引》作为属地财政运行监控工作的履职依据,预先厘清工作要求、明晰工作脉络、规范工作纲要。

  二、确保切入准确、定位鲜明。突出监管局的派驻身份、属地特征和监管特色,对地方财政运行进行深入分析和客观反映。监控视角既区别于地方财政、税务部门,也区别于统计、银监等其他部门,充分体现监管局作为“中央财政延展线”的信息搜集、风险预警、政策建议等职能作用。

  三、确保监管优化、资源整合。针对监管业务诸多、信息相对分散的情况,突出办公室的信息综合与沟通协调优势,在全局范围内明确分工、统筹推进、协作配合,形成了“以监控分析带动业务监管、以业务监管夯实监控分析”的局面,有效提升了监管层次、整合了监管资源、形成了监管联动。

  四、确保科学分析、综合研判。围绕“财政可持续发展”主线,将长期观测与短平快调研相结合、数据分析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综合研测与个案剖析相结合,以客观数据和翔实案例作为支撑,深入挖掘地方财政、税务、海关、金融、国库等部门数据蕴藏信息,掌握真实准确的基础资料。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0日